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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数字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稿件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4-10-30 08: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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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纪委监委办公厅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工作这条主线,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势需要,以“贵州省纪检监察数字档案管理系统”为依托,积极探索省市县三级数字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纪检监察机关档案科学规范管理,更好地为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服务。

  树立“一盘棋”思想,科学搭建档案管理平台。一是档案资源“一网集成”。依托全省纪检监察内网,着力打造档案数字化的“专用通道”,建设以数字档案管理系统为中心,纵横贯通的档案信息资源管理网络,探索全省统一的档案“收、管、存、用”机制,形成上下联动、互联互通、协同配合的档案管理模式。二是数据平台“一站式”服务。依托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接收平台、档案信息资源管理平台、档案信息利用平台建设,按照协同配合、优化流程、全程留痕、安全可控原则,开展档案接收、审核、管理、归类、利用、鉴定等工作,推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数据平台实现多终端录入扫描和多网点服务,极大提高了电子档案立卷归档质量和利用效率。三是标准要求“程序化”设置。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发挥信息化固化流程、设定规则、规范执行、全程留痕等特性,通过信息系统将有关单位对机关档案管理的档案分类、元数据、数据格式、电子文件命名规则等方面的标准要求细化为信息项、工作流,进行全程留痕和规则约束,实现审查调查信息、文书、音频、视频等档案载体入库、管理、使用全程留痕。

  运用“标准化”管理,推动档案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坚持资源为先,推动档案数据“量增质升”。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存量档案数字化,增量档案电子化,实现档案资源标准和质量提升。目前,数字档案管理系统中贵州省纪委监委机关档案信息资源库,跨越1956年至今近70年历史,涵盖文书、案件、照片、音像、基建等各类档案;市县两级组织开展室藏档案数字化工作,为数字档案管理系统运行打好坚实数据基础。二是坚持易用可靠,操作流程便捷高效。通过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和综合办公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了用户信息同步,单点登录,一键归档,查阅流程线上审批等功能,通过完善收集、整理、利用等环节功能,减少数据清点、检查等工作量,实现精准自助查询,大大提高档案查阅工作效率。三是严格标准,促进审查调查业务专业规范。检查调查类档案是纪检监察档案的关键组成部分。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在确保信息安全的情况下,结合检查调查类档案工作实际,按照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流程、权限,设置案件目录著录、档案分类、办理方式、涉案类型、处理结果类型等,按照组卷合理、著录规范、材料齐全,条理清晰、符合逻辑等要求,分层次、分类别按时间、工作程序录入,以严格的档案归档标准推动前端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开展。

  用建结合,坚持开发使用与创新提升相结合。一是建立上下联动响应机制。成立全省纪检监察档案工作协作组,省纪委监委各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和市县纪检监察机关至少明确1名同志参与数字档案管理系统保障工作,构建覆盖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的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工作网格和用户群体,确保纪检监察档案管理有组织、有制度、有队伍,责任明晰、流程规范,凝聚成“一盘棋”的整体工作合力。二是把“定标准、强规范”作为档案工作重要内容。完善档案管理“1+4+N”制度体系,即以贵州省纪检监察档案管理规定为统揽,档案安全标准为保障、档案管理制度为指导、档案业务标准为核心、档案技术标准为支撑的档案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档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三是坚持试点先行,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试点经验。总结试点单位好的做法,推广到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边开发边总结边创新,不断探索和总结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在提高工作效率和用户体验方面的经验成果,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检查调查类档案数字化管理提供借鉴。(贵州省纪委监委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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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数字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2024-10-30

  贵州省纪委监委办公厅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工作这条主线,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势需要,以“贵州省纪检监察数字档案管理系统”为依托,积极探索省市县三级数字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纪检监察机关档案科学规范管理,更好地为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服务。

  树立“一盘棋”思想,科学搭建档案管理平台。一是档案资源“一网集成”。依托全省纪检监察内网,着力打造档案数字化的“专用通道”,建设以数字档案管理系统为中心,纵横贯通的档案信息资源管理网络,探索全省统一的档案“收、管、存、用”机制,形成上下联动、互联互通、协同配合的档案管理模式。二是数据平台“一站式”服务。依托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接收平台、档案信息资源管理平台、档案信息利用平台建设,按照协同配合、优化流程、全程留痕、安全可控原则,开展档案接收、审核、管理、归类、利用、鉴定等工作,推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数据平台实现多终端录入扫描和多网点服务,极大提高了电子档案立卷归档质量和利用效率。三是标准要求“程序化”设置。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发挥信息化固化流程、设定规则、规范执行、全程留痕等特性,通过信息系统将有关单位对机关档案管理的档案分类、元数据、数据格式、电子文件命名规则等方面的标准要求细化为信息项、工作流,进行全程留痕和规则约束,实现审查调查信息、文书、音频、视频等档案载体入库、管理、使用全程留痕。

  运用“标准化”管理,推动档案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坚持资源为先,推动档案数据“量增质升”。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存量档案数字化,增量档案电子化,实现档案资源标准和质量提升。目前,数字档案管理系统中贵州省纪委监委机关档案信息资源库,跨越1956年至今近70年历史,涵盖文书、案件、照片、音像、基建等各类档案;市县两级组织开展室藏档案数字化工作,为数字档案管理系统运行打好坚实数据基础。二是坚持易用可靠,操作流程便捷高效。通过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和综合办公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了用户信息同步,单点登录,一键归档,查阅流程线上审批等功能,通过完善收集、整理、利用等环节功能,减少数据清点、检查等工作量,实现精准自助查询,大大提高档案查阅工作效率。三是严格标准,促进审查调查业务专业规范。检查调查类档案是纪检监察档案的关键组成部分。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在确保信息安全的情况下,结合检查调查类档案工作实际,按照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流程、权限,设置案件目录著录、档案分类、办理方式、涉案类型、处理结果类型等,按照组卷合理、著录规范、材料齐全,条理清晰、符合逻辑等要求,分层次、分类别按时间、工作程序录入,以严格的档案归档标准推动前端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开展。

  用建结合,坚持开发使用与创新提升相结合。一是建立上下联动响应机制。成立全省纪检监察档案工作协作组,省纪委监委各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和市县纪检监察机关至少明确1名同志参与数字档案管理系统保障工作,构建覆盖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的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工作网格和用户群体,确保纪检监察档案管理有组织、有制度、有队伍,责任明晰、流程规范,凝聚成“一盘棋”的整体工作合力。二是把“定标准、强规范”作为档案工作重要内容。完善档案管理“1+4+N”制度体系,即以贵州省纪检监察档案管理规定为统揽,档案安全标准为保障、档案管理制度为指导、档案业务标准为核心、档案技术标准为支撑的档案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档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三是坚持试点先行,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试点经验。总结试点单位好的做法,推广到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边开发边总结边创新,不断探索和总结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在提高工作效率和用户体验方面的经验成果,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检查调查类档案数字化管理提供借鉴。(贵州省纪委监委办公厅)